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喚醒沉睡13年精子 生下雙胞男寶寶
 更新日期:2008/11/08 07:20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罹患睪丸癌的卅六歲男子,十三年前把精子冷凍,不久前順利讓太太透過試管嬰兒技術,

誕生雙胞胎男寶寶,創下亞洲精子冷凍最久並成功受孕、誕生的紀錄。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曾啟瑞說,陳先生(化名)廿三歲還在讀書時,

發現罹患睪丸癌(精原細胞癌),因必須做化學治療,醫師告知會嚴重破壞睪丸製造精子功能,

即使停止化療,也沒辦法恢復,建議他最好取精保存,才可能有子嗣。


陳先生於是到北醫取精三次,共存了九管精液。不過,因為一直沒結婚,

這些精液一冰就是十三年;直到今年初歡喜迎娶新娘後,二月間夫妻倆趕緊到醫院做試管嬰兒。


醫院人員先將冷凍在攝氏零下一百九十六度的液態氮中的精蟲解凍,透過受精技術,

植入四個胚胎到太太體內,其中兩個胚胎著床,一次就「賓果」,

上個月太太剖腹產下各重兩千一百克及兩千七百克的雙胞胎壯丁,被醫護人員稱為「超時空寶寶」。

 

「把沈睡十三年的精子叫醒,感覺很奇妙!」

北醫附醫生殖中心技術員鄭幼妃說,這些年來,陳先生和家人,

每年都會到醫院「探望」液態氮桶中的精子,關心保存品質,「希望它們過得好」。


凍了這麼久的精蟲,會和一般精蟲一樣健康嗎?曾啟瑞說,精蟲一旦被冷凍,

即停止新陳代謝,解凍時,是用水回溫法,沒多久精蟲就會「復活」,和正常的精蟲沒兩樣。


曾啟瑞表示,根據文獻報告,全球目前冷凍精子最久且解凍後順利受精懷孕的案例在澳洲,

父親十九歲時因病保存精子,廿一年後,在第二次人工授精後,在今年誕生一名女寶寶。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個人存取精卵並無年限限制,但使用時,需符合人工生殖法規定,

即必須為夫妻,且其中一方不孕。


國內醫療院所精子銀行,主要是存胚胎和精子,存卵子較少,有台大醫院和台北榮民總醫院等,

台大可接受健康女性存卵,北榮目前存了十位病人卵子,都是因病而事先存卵。


台北榮總生殖內分泌科主任張昇平說,不鼓勵未婚女性冰存卵子,建議適婚年齡女性最好把握生育時機。

 

卵子冷凍 成功率四成
 更新日期:2008/11/08 10:57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報導】
台北醫學院昨天發表首例精子冷凍十三年仍成功受孕生子的個案,

醫師表示,隨著生殖科技越來越進步,除了精子,女性的卵子也可以冷凍,

受孕成功率已已提高到四成。部分醫院也將因應國人晚婚趨勢,

提供一般女性冷凍卵子的服務。台北榮總生殖內分泌科主任張昇平表示,

過去卵子冷凍技術一直無法克服,解凍後的卵子受孕率僅一成,

近年來醫學界已研究出新的卵子儲存技術,將卵子快速冷凍,提高成功率。

不過根據人工生殖法的規定,使用冷凍精子卵子有相當多的限制,

必須是夫妻一方不孕或有重大遺傳疾病等才能使用人工生殖孕育下一代,

並非所有人存了精子卵子就可無限制使用。

 

超時空大戰 活人與冷凍胚胎爭遺產
 更新日期:2008/11/08 07:20 本報記者張耀懋
凍了十三年的精子解凍後,還可順利受精生子;

不過,並非所有的冷凍精卵、胚胎都這麼幸運,

放進超低溫的「廣寒宮」後才突生事故的案例並不罕見。


因在攝氏零下一百九十六度液態氮下,目前所有已知的生物活性都會被抑制,

理論上可永保鮮度,即使百年後也可解凍取用。因此,只要未解凍或銷毀,

所有權、繼承權等爭議和爭奪戲碼就會不斷上演。


一九八四年在法國,罹患睪丸癌的阿倫死前捐精,他的太太考琳成了寡婦後,不堪無後,

想起阿倫這管冰凍精子,即向醫院請求解凍,未料遭拒,於是告上法庭。

當年爭議關鍵是:阿倫是捐精,所有權是保管單位的,不是遺孀的,當然不能遂考琳願。


不過,一九九二年另一名義大利寡婦就幸運多了,不但順利使用亡夫留下的精子,

而且她當年已高齡六十二歲,已過了更年期,無卵可排,還借了別人的卵受精再植入。


冷凍精卵及胚胎的使用限制,各國差異很大。一九九五年,英國婦女黛安‧

布拉德在丈夫因腦膜炎病危昏迷,要求醫院取精。也因此布拉德並未明示意願,

英國當局當然不准黛安使用亡夫冷凍精子,經兩年纏訟,她乾脆帶著精子遠走比利時一家診所體外受精,

順利產下一子後三年,再至同診所受孕成功。到她產下二子時,英國都還未許可類似案件使用亡夫精子。


最曲折的要算是美國億萬富翁夫婦李歐斯。他倆十歲獨生女意外死亡後,

五十七歲的李歐斯先生與四十歲夫人於一九八一年六月遠赴

澳州墨爾本維多利亞女王醫學中心進行人工生殖,

第一次不成功。夫婦冷凍保存剩下的兩個受精卵,以便日後再試。


不幸兩年後,夫婦倆搭飛機在智利失事雙雙身亡,遺下五百多萬美元,如何繼承,

立刻成為社會新聞頭條。李歐斯太太的弟弟是最有資格的親戚;

但是,社會大眾更為那兩顆冰凍胚胎抱屈。

最後「舅舅」只好和兩個未曾謀面的「侄子」爭遺產,纏訟,才驚險贏得繼承權。


遺產解決了,那是那兩顆胚胎呢?台灣法規本應銷毀,但是,

當地法院最後判決將這兩枚胚胎植入一位不孕婦女子宮中。

就不知這兩枚胚胎若順利分娩生產後,會不會再回頭找舅舅要這筆遺產?

 


精卵冰太久違倫理 輩分錯亂?
 更新日期:2008/11/08 07:20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冷凍精卵甚至胚胎,冷凍多年再拿出來製造試管寶寶,是否有倫理爭議?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曾啟瑞指出,人工生殖法規定,

捐贈精卵冷凍十年如未使用,便得銷毀,但如是自存自用,

當事人得立書面同意書延長保存期,不限十年內得銷毀。


有人質疑精子冷凍這麼多年,受孕胎兒出生後,會不會導致輩分錯亂?

曾啟瑞說,澳洲有冰了廿一年的精子最近才拿出來受孕生子,那對夫妻是第一胎;

在他做過的冷凍胚胎患者中,最久的是相差六年,都沒有碰到輩分疑慮。


三年前,台東戰車連長孫吉祥殉職,其未婚妻李幸育懇求為孫留後,孫父同意其子死後取精,

但精子保存一百零四天後銷毀,也引發情、理、法多方爭議,一度成為社會矚目焦點。


台大醫學院教授蔡甫昌指出,人工生殖法規定,進行冷凍精卵,

一方不得死亡或單親,當年李幸育案例的爭議點即在此。


「待孕夫婦或婦產科醫師,可能覺得台灣規定太嚴格,」蔡甫昌說,成年男女有爭取當父母親的權利,

但是包括精卵冰太久能否確保胎兒健康、單親受孕經濟能力能否

負擔孩子以後的教育等,「也得替這個新生命著想」。


當年保存孫吉祥精子的婦產科開業醫師李茂盛說,目前國內外並無大規模追蹤

經冷凍精卵胎兒成長後的健康情形,但以試管嬰兒技術來看,胎兒一旦能解凍結合成受精卵,

並順利在子宮內著床,等於歷經物競天擇淘汰,成長應與正常胎兒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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